
补充协议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增加游玩更多当地的旅游 项目,现旅行社提供以下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甲方自行选择,从而满足甲方的要求, 双方达成补充协议:
景点名称 | 票 种 | 价格 | 游览时间 |
【上海夜景】(含登金茂大厦或环球金融中心/船游黄浦江/车游外滩) | 成人,长者、儿童、学生无优惠 | 320元 | 约2小时 |
杭州宋城千古情表演 | 成人,长者、儿童、学生无优惠 | 观众席320元;贵宾席350元 | 约2小时 |
灵山大佛 | 成人,长者、儿童、学生无优惠 | 210元 | 约2小时 |
特别说明:导游须按自费项目规定收费,此价格包含司机导游加班费及车辆超公里费用。大小同价(成人、长者、儿童无优惠。价格含门票、车费、导游司机服务费) | |||
温馨提示:若游客选择不参加自费项目,我社将在指定地点安排客人休息等候。若游客自行购买自费项目门票或需要跟随旅游车前往自费项 目附近等候,需补交80元/人/项,作为每项自费项目的交通费以及导游服务费,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提前说明的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2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 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 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4 旅游者自行选择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